专业建设

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9-23  作者: skzy2023 浏览人次: 来源: 分享到微信:


各系部: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见附件1)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通知》,见附件2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职业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价、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毕业设计抽查和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3)精神要求。组织各系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及时开展宣讲解读,组织指导本系部专业群带头人,根据《指导意见》和《实施通知》要求,对接国家教学标准,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各系部要把宣传解读《指导意见》和《实施通知》、开展有关研讨活动、交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经验做法纳入到2023~2024学年度重点工作考核。

3、根据《指导意见》和《实施通知》、专业教学标准和调研工作基础,按照《郴州思科职业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4)。各系部应参考有关内容,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和我院办学实际,制订体现不同专业类别特点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各系部原则上应实施根据《指导意见》、《实施通知》和本通知要求新制(修)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请各系部20238月底前将本部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实施通知》的有关政策举措和本系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情况和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对各系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并提出修改建议。

二、时间安排

1、 2023年9月5日前在学校门户网站“ 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 专栏上公开发布2023年所有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于9月11日前将公布网址报送“ 监测数据管理平台”。

2、申请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的学校,须于11月10 日前将申请评价材料上传“ 监测数据管理平台”。 申请评价材料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申请报告、申请专业汇总表 申请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调研报告、专业核心课程标准、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和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统计表。

附件:

1、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

2.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

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职业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价、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毕业设计抽查和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4.郴州思科职业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教务处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