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负责全院教学管理、科研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的主管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1)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学院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院专业建设,申报新专业、调整专业设置,进行新专业合格评估和优秀专业评审。
(3)负责组织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制定、审查学期教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督查,提高教学质量。
(5)负责全院成绩管理与考务工作。
(6)负责编排全院教学周历。
(7)负责教学运行组织、实施与监控,负责教学质量的管理与监控。
(8)负责制定教研教改项目管理办法、立项评审标准和验收标准。
(9)负责组织国家级和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推荐申报,发布校级项目 指南和通知,以及全校的申报组织、评审立项、验收结项和对二级系部开题、中
期检查的审核工作。
(10)负责组织国家级、省级、校级教材建设与培育工作。
(11)负责组织教师的教学、课程等相关竞赛。
(12)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13)负责拟定学校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计划、制定完善各类科研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14)负责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做好科研课题的开题、论证、审查工作。定期检查科研课题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
(15)负责提出科研课题的经费计划和分配意见,严格管理,掌握和使用科研经费。
(16)负责组织科研成果技术鉴定中有关材料的审定及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组织科研成果的管理和评奖工作。
(17)负责科研成果统计和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工作。承担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8)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审核和管理。
(19)负责学院科研平台的运行和管理。
(20)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做好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执行工作。
(21)负责实训中心和图书馆管理。
(2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