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树立典型典范,鼓舞学生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德智体美综合素养,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表彰奖励方法。
一、评奖的对象、周期及评奖比率
(一)评选表彰的对象为:学校在校在籍学生。
(二)评选表彰的周期:每学年评选一次。
(三)本着重在激励的原则,各二级学院评选校级三好学生、技能之星、自强之星、文明之星、学习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寝室长共 10 个奖项。每个奖项根据本院学生人数或学生干部人数百分比计算指标:三好学生配比为 5%,其他各奖项配比为 8%。各学院在上述配比指标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微调,但原则上获奖面不超过 50%的总配比。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在“五四”青年节评定。两个奖项的评选配比分别为 20%。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一)个人单项奖
1.三好学生
①品德好。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能敢于同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和歪风邪气作斗争;作风正派,谦虚诚实,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在文明班级、文明课堂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无旷课、迟到、早退、缺操等现象。
②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专业,刻苦学习,独立思考,谦虚好学,学期总评成绩 85 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 分(学生干部单科成绩要求在 70 分以上);能积极参加技能训练与竞赛,并取得良好成绩。
③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不断提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成绩达标,一学期累计病假不超过二天。学期操行综合评定为优(85 分以上),班级人数≥50 人,每
班推选 3 人,班级人数<50 人,每班推选 2 人。
2.技能之星奖在学习、实践、技能竞赛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参加省市级技能竞赛、科技竞赛获取名次、成绩优良者。
3.自强之星奖
(1)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好学,自立自强,开拓进取;
(2)生活艰苦朴素,吃苦耐劳,能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3)尊师爱友,关心学校、班级事务,主动参与学生工作。
4.文明之星奖
严格落实大中学生日常行为标准,文明守纪、尊师友爱、孝顺长辈、热爱集体,期末思想品德评为优秀者。
5.学习之星奖
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方法得当,进取心强,能很好地掌握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6.文艺之星奖
在文艺活动及校内各类文化艺术竞赛中,积极参加排演活动,对传播精神文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有明显贡献。
7.体育之星奖
体育成绩突出,在校级以上运动会上成绩优良,校园阳光跑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者。
8.优秀班干部
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靠前;积极参与学校事务管理和班级治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认真完成学校和班主任交给的各项任务;能够在班级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服务于同学和班级。
9.优秀学生会干部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热心为同学服务,善于团结同学;责任心强,工作主动踏实;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有益活动,有创新精神,在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作出较好成绩。无任何违法违纪情况,无任何受处分情况,在学生中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10.优秀寝室长
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同学,乐意为同学服务;能督促全寝室同学按时作息,搞好寝室卫生,能协助老师维护好寝室成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网络安全,关注同学心理健康状况。有异常情况能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报告。
11.优秀共青团干部
团员干部,思想品德优秀,学习刻苦努力,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集体,文明守纪,能起到团员的典范带头作用,同学中威信较高。
12.优秀共青团员
思想品德优秀,学习刻苦努力,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集体,文明守纪,能起到团员的典范带头作用,同学中威信较高。
(二)集体奖项
共设 4 项,每年末由各二级学院申报,学生工作处与校团委组织评审述职会,并根据综合统计量化分予以评定。
1.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1)学院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团结配合,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形成有号召力、影响力、执行力的学生管理团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强。
(2)制定符合学生发展、具有学院品牌特色的完整的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开展有利于学生发展的校园文化活动。
(3)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各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各项教育工作并且效果显著。
(4)班级氛围浓郁,形成勤奋、严谨、务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同学互帮互助,成绩优良。
(5)积极开展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及各种有益于同学发展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取得优良成绩。
(6)全院同学能够坚持体育锻炼,营造良好宿舍学习生活环境。
2.先进班集体
(1)班级形成勤奋、严谨、务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同学互帮互助,成绩优良。班级同学在各级各类竞赛、职业资格证考试中取得优良成绩。
(2)班级同学整体精神面貌良好,班级建设、宿舍文明建设有显著成果,无违法违纪记录。
(3)班级同学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活动,并且表现优异。
(4)班级具有影响力的事迹,在校内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
(5)拥有班级特色及有影响力的班级管理团队。
3.优秀学生社团
(1)社团组织制度健全,成员团结友爱,富有活力,有明确的定位和任务;
(2)社团活动准备充分,组织过程严密,会员参加率较高,无安全事故,活动效果好;
(3)社团活动规模、质量在校内有一定的影响力,能积极配合学校活动,完成有关工作;
(4)社团发展思路符合学生个体发展需求及社会主流价值观,发展思路且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
4.六星级文明寝室
“六星级文明寝室”是按照学校学生宿舍 6S“安全、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整理”管理要求,表彰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寝室的荣誉称号。
(1)整理:为了有效利用空间和资源,宿舍内应严禁堆放杂物和无关物品,只保留必要的物品。学生应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分类归置,不得乱堆乱放。
(2)清扫:学生应保持宿舍内的地面、桌面、床铺等干净整洁。床铺应整理整齐,桌面上不留杂物,地面要经常清扫,垃圾要及时清理。
(3)整顿:宿舍的窗户、门口、走廊等公共区域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整顿。学生应主动参与整理和清扫,保持宿舍的整洁和有序。
(4)清洁:学生应保持个人卫生,定期清洗个人物品和衣物,并保持宿舍内卫生间、浴室等公共区域的清洁。禁止在宿舍内吸烟、饮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
(5)素养:学生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举止,尊重宿舍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不吸烟、不喝酒、不嚼槟榔,注重个人形象,不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6)安全:不打架斗殴,不使用违禁物品和危险物品,不留其他宿舍人员住宿,不晚归。
三、评选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任主任、副主任,校直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院长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处、教学科研处、后勤基建处等,详细负责学生奖励的评审工作。
四、评选细则方法
1.各单项表彰,一年一评。由班级推荐、学院申报、学生工作处评选,报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由评审办公室组织召开全校表彰大会。获以上表彰的学生将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2.集体表彰由学生工作处、教学科研处、后勤基建处按照一学期来班组量化及学生实考成绩确定受表彰名单,报校评审委员会审批。后由学生工作处、教学科研处、后勤基建处组织进行表彰。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评为先进:
(1)无故旷课者;
(2)打架斗殴、起哄、聚众闹事者;
(3)打、骂、侮辱教职工等不良行为者;
(4)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不主动报告者;
(5)吸烟、酗酒、谈恋爱不听劝告者;
(6)有偷窃、赌博及参与不良小团体者;
(7)一个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只是“及格”者;
(8)有其他严重违反校纪行为者。
五、评选须知
1、评选工作要逐级推报,做到评选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合理。
2、各类表彰或评优要如实填报有关材料,最后报学生工作处、教学科研处、后勤基建处备案。
六、各项奖励发放标准
1.以精神奖励为主,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2.学生个人奖项计入综合素质测评,集体奖项计入单位年度考核。
3.单项表彰、综合表彰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先进事迹存入档案,并通报家长。
4.所有表彰由学校张榜公布,报学校党政办、人事处、教学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备案,召开大会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