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是负责学校人事劳资、师资培训、公开招聘、职称评审、专家(人才)推荐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1)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工作。
(2)制定、完善和执行学校人事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拟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人员调配等方面工作;负责人事调动、转正、聘用、教职工退休 手续和教师工龄审定等工作。负责办理职工合同的签订有关手续及劳资方面的工作。
(4)承办全校人员的工资调整和工资审定。负责学校教职工的月度考勤汇总和校内工资、绩效、津贴的核算、发放工作。
(5)负责承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办理全校技术工人的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6)负责学校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方面的报表及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制定学校师资培训年度计划,组织落实教师培训、进修、访学、挂职锻炼等工作,做好师资培训档案建设工作。
(8)组织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高校教师资格证培训,负责新入职全日制研究生工作满一年后的定级考核。
(9)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组织学校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的公开招聘。
(10)协助组织开展学校教师信息化技术培训,为教师教学改革和能力发展提供服务。
(11)负责组织各级专家(人才)推荐,负责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评价,组 织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协助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人才、特殊人才的管理与服务。负责各类荣誉的推荐工作。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